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欲将百万奖占为己有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欲将百万奖占为己有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房子借给亲妹妹的孩子上学,卖房后亲妹妹竟把百万房款据为己有,这事你怎么看?
妹妹卖掉了你的房子只能有二种情况,一种是父母亲的房子以前答应给你的,但未过户,因为某种原因父母亲反悔了让妹妹卖了且不给你钱,二种是房子过户给妹妹了她孩子才能落户上学,其中一个就是给过你房钱了,否则那些证从何来的,但现在房子大涨了,你想在要些钱,闹久了妹妹干脆卖了房,二个就是妹妹不给钱,或许这个房子曾经是她和父母亲出资卖的,父母亲现在也不愿意给你,否则你的父母亲还不和你妹妹闹翻天,谁家也不许这样啊!
哥哥“借学区房”给妹妹孩子上学,卖房后妹妹竟把百万房款占为己有,你怎么看?
济南市张山(化名)有一套学区房空着,妹妹孩子到了入学年龄想在那个学区上学。妹妹找到他想借用房子学区指标,但是根据政策要求必须把房子过户。
张山禁不住妹妹再三请求,答应签了协议才能过户,但是他们父母反对,一家人签这个东西会生分,担心惹父母生气,张山同意什么不签就直接过户了。
妹妹孩子毕业后户口用不上了,考虑到她名下有三套房,担心缴纳房产税,于是她把张山这套房子以178万元卖了。张山找她要房款被拒绝,后经父母调解,父母认为妹妹卖房也付出了辛苦,只能给张山一半的房款。
房子不只是一个住处,是很多家庭的重要财产。张山能够“慷慨”帮助妹妹姐姐孩子上学问题,说明他是个有情有义的人。
但亲是亲财是财,房产不是玩具,过户不签协议本身存在巨大法律风险,孝顺的方式有很多种,他自己拿身家开玩笑,只能自食苦果。
房子在谁名下并一定代表是谁的,如果张山能够找到证人还原事实真相,然后提供之前他购房证明,就可以主张要求返还房产或者房款。他妹妹拿不出买卖合同或者赠予协议,最多算是代持房产。
父母考虑亲情没有错,但要一碗水端不平,有时候毁掉亲情的往往就是父母的偏心。
如果当初父母不反对签协议,那么张山妹妹就不会起贪念,妹妹也会一直对哥哥感恩戴德。如果父母坚持公平,房子是谁就是谁的,那么张山就不会委屈的拿到一半房款。
儿子的心寒了,不知道他们以后如何面对他。
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,法律自然会还原真相和给出公正判决,但是亲兄妹对簿公堂必然反目成仇。
一百万房款摆在任何人面前都会心动,但毕竟还是有花完的一天。
我始终认为,心富财来,利缘义取,所有的财富应该得于良心。
哥哥借学区房给妹妹孩子上学,卖房后妹妹竟把百万房款占为己有,把亲情当成交易,你的良心何在?
事情发生于济南市一个普通家庭里,张某有一套学区房空着,妹妹的小孩到了入学年纪,想到哥哥的那个地区上学。
所以就找到哥哥,想借用这套房子的上学指标,于是跟哥哥商量看行不行。
根据现行的规定,要在此学区上学的话,必须有户口,房子必须过户才行。禁不住妹妹的再三请求保证,哥哥答应过户给她,让小孩有学上。
但是有一条件,必须签上协议才能过户,由于父母持反对意见,惹父母生气,加上签协议确实对一家人的和气不好,最终在没有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,把这套房子的产权过户的妹妹的名下。
多年过去,妹妹大学毕业,此时的户口已经用不上,自己名下也有几套房产,加之国家调控。
担心房屋财产过多导致征收房产税,此时房价也不错。在没有和任何人商量的情况下,以178万元钱的价格卖出。
张某找她索要钱款,被以产权是她所有而遭到拒绝。一分也未要到。
后来经过父母的调解认为,房子确实是儿子所有,只是过户到你名下,房产已卖,无法后悔,反还了一半的钱给张某。余下的并未要的回来。
你也不想想,当初要不是你哥的学区房指标你的孩子能如愿的上学吗?不但不感激,反倒是把房子卖了,经过允许了吗?谁给你的权利。
卖就卖了吧,你还把钱自己握在手里,一声不吭,真当成自己的了,把你哥当成什么了,傻子吗?
他不要你是不是一半也不给,你的良心真的被狗吃了,亲情在你的眼里就那么不值钱吗?我全力支持他哥通过法律的途径把钱款要回来,这样的妹妹不要也罢。
品逸生活,留住感动,大家有什么不同的观点请于下面留言评论,关注我,了解更多的奇趣新闻,记得点赞哦!
假如捡到100万现金,你不会占为己有?
不会!一百万现金?这样大数的一位失主也许有特殊的理由使用现金呢!也许人命关天!也许公司面破产!
如果是捡到几百元占了就占了!用就用吧!数字太大!恐怕会引来灾祸!也许会狼铛入狱!也许横尸街头!
小贪小祸,大贪大祸!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欲将百万奖占为己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欲将百万奖占为己有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